第322章 共欢新故岁,迎送一宵中_我的夫人是神捕
九天小说网 > 我的夫人是神捕 > 第322章 共欢新故岁,迎送一宵中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322章 共欢新故岁,迎送一宵中

  第322章共欢新故岁,迎送一宵中

  瑶池宫!

  今年皇宫夜宴在瑶池宫举行。

  文臣武将,诰命夫人,各自有各自的位置,还有来凑热闹的晚辈,偶尔被发现了,也没有人多说什么。

  事实上,由于武则天太过狠辣,敢来亲近的晚辈接近于零。

  最近几年,若有大臣的晚辈参加皇宫的晚宴,武则天看到了,如果是比较灵秀的小儿,基本上都有赏赐。

  若是顽劣不堪……没有大臣会把顽劣的晚辈带入皇宫,能带进来的,那一定是某些方面比较优秀。

  除了文武大臣,如全真武当大文殊院大相国寺白马寺等佛道名门,也派遣一部分佛道高人,准备祈福仪式。

  这些人自然安排了素席,皇宫御厨的手艺,比少林苦瓜大师不逊分毫。

  武则天举起金杯,大笑道:“今岁风调雨顺,国泰民安,全赖诸位爱卿刻苦勤勉,朕与诸位爱卿同乐!”

  众人赶忙举起酒杯。

  一杯酒喝完,狄仁杰带头,大臣挨个说各种奉承话,文采斐然,显然改了好几十稿,私下演练二三百次。

  李瑾瑜看得分外有趣,偶尔还会学几句,准备以后用于奉承别人。

  别说什么只有丁春秋、任我行喜欢听奉承,就没有人不喜欢听好话,只不过每个人喜欢听的好话不同。

  有人喜欢听直白的瞎吹,有些人喜欢文绉绉的引经据典,还有些人喜欢的比较高级,需要懂一些佛道思想。

  而在溜须拍马方面,参加晚宴的有多少人,比如一百个人,那么他们就是当世拍马屁能力的前一百。

  是不是清官,能力如何,与会不会拍马屁无关,李白便写过这种文章。

  ——生不用封万户侯,但愿一识韩荆州。何令人之景慕,一至于此耶!

  ——岂不以有周公之风,躬吐握之事,使海内豪俊,奔走而归之,一登龙门,则声价十倍……

  李瑾瑜的封赏还未正式下达,用不着李瑾瑜去拍马屁,李瑾瑜有充足的时间好好学习,各种词汇铭记在心。

  这也真是不容易啊!

  大官先去拍,小官后去拍,还不能说重复的话,吉祥话就那么多,典故也就那么多,分配起来却是不易。

  若赶上个非要掉书袋的,一口气连说十几个典故,后面的人可就倒霉了。

  很可能辛辛苦苦写的稿子,突然发现吉祥话和典故全被用了,需要临时想文章,还不能抓耳挠腮,必须保持淡定的姿态,否则会被人参奏失仪。

  ——当官也不容易啊!

  ——尤其是在一群官员中,偏偏你的官最小的时候,那就更不容易!

  怪不得要把将军、兵部放前边,怕他们想不出词,把礼部、翰林院之类的放到最后,这群人文化水平最高。

  厉害!厉害!学到了!学到了!

  说完了各种吉祥话,诸位大臣开始分别送礼,虽然皇帝富有四海,但每年这个时候,该送礼还是要送一些。

  当然,为表清廉,太珍贵的肯定不能送,写点歌功颂德文章却还可以。

  也可以是神奇的花木,书法写的好的写几幅字,道士抄个《道德经》。

  说起来,还是和尚最容易。

  《金刚经》的开经偈,是武则天创作的,所以找几位高僧大德,共同抄写一部经书,任何时候都能适用。

  武则天的书房内,收藏着十几个版本的《金刚经》,不知该哭该是该笑。

  “长歌门弟子公孙兰献舞!”

  曹正淳高高呼喝一声,群臣顿时从迷迷糊糊的状态清醒,准备欣赏歌舞。

  公孙兰在美人榜排行第四,仅次于魔门圣女和静斋仙子,按照大多数江湖的看法,已然可以称之为魁首。

  毕竟魔门静斋霸榜数百年,寻常人多数情况下只能争第三,唯有公孙兰比较倒霉,遇到了两位静斋仙子,于是乎只能排第四,前三甲都没有。

  不过相比于别的江湖门派,长歌门乃是儒家宗门,与朝廷关系紧密,每一代出色弟子,都能参与朝廷的庆典。

  其余诸如“琴仙”、“筝仙”之类的优秀乐师,却是没资格参与夜宴。

  公孙兰身着霓裳羽衣,让本就倾国倾城的容貌变得越发娇艳,手中拿着一对短剑,剑把上绑着长长的缎带。

  公孙兰来过皇宫,对此没有丝毫的怯场,对着武则天施了一礼,随后便在笙管笛箫中,舞动起了双剑。

  昔有佳人公孙氏,一舞剑器动四方。

  观者如山色沮丧,天地为之久低昂。

  如羿射九日落,矫如群帝骖龙翔。

  来如雷霆收震怒,罢如江海凝清光。

  每当想到公孙剑舞,就会想到诗圣的诗歌,每当想到诗圣的诗歌,自然也会想到那个风华绝代的佳人。

  诗圣的诗歌不朽,公孙剑舞当然也不朽,千千万万年不朽。

  现在,剑舞就在李瑾瑜眼前。

  随着七彩羽衣缤纷变幻,美轮美奂的剑气随之而变,无论是作为舞蹈来欣赏,而是作为武技,都是当世绝顶。

  绚丽!

  这是李瑾瑜心中唯一的念头。

  仙舞!

  这是李瑾瑜心中唯一的评价。

  绝世无双!

  这是李瑾瑜心中唯一的观点。

  不仅仅是李瑾瑜,就连同为女子的铁飞花、苏樱,也沉迷在剑舞之中。

  “嗖!”

  一抹剑气到了李瑾瑜身前。

  李瑾瑜没做任何反应,因为剑气到了身前半尺处,便自然而然收了回去。

  两条长长的缎带,在公孙兰手中却好似活物一般,随心所欲的变化,就如同手臂的延伸,绝无半分滞涩之处。

  当然,距离精细入微的操控,还是差了一些距离,公孙幽与公孙盈能把剑气精细操控,控制在一寸范围内。

  换而言之,如果是公孙幽与公孙盈舞蹈,可以在剑气距离一寸之时,轻松把剑收回去,动作一如既往的圆融。

  公孙兰轻声道:“久闻李爵爷不仅武功渊深,而且精通音律,今日乃欢庆之日,不如一并来演舞献礼。”

  听到这话,铁飞花和苏樱同时把手伸到李瑾瑜后腰,轻轻地拧了两圈。

  却是当初在辽国大营,举办胜利晚宴之时,李瑾瑜和耶律南仙共舞,被辽国的画师原原本本的画了下来。

  此举本是为了庆祝胜利,表示辽国和武周的友好,为此特意画了三份。

  耶律洪基自己收藏一份,左威卫大军的佘太君收藏一份,还有一份送给了李瑾瑜,被李瑾瑜带回洛阳。

  原本这也没什么,毕竟这些画作李瑾瑜只作为收藏,没有拿出来欣赏。

  可牧场安顿的那些伤兵,或许是太感念李瑾瑜的恩德,不遗余力的宣扬李瑾瑜的威名,也包括了此事。

  中原做生意的商人,把这些事添油加醋传了回去,已经成为江湖趣闻。

  甚至有江湖传闻,如果李瑾瑜想要勾搭哪位女侠,便会请人跳舞,如果答应了,后面的话无需细说。

  因为没有说,只有做!

  也有江湖传闻,如果某位女侠看上了李瑾瑜,可以请李瑾瑜跳舞,如果李瑾瑜答应了,便是郎有情妾有意。

  同样没有说,只有做!

  眼见公孙兰邀请共舞,铁飞花苏樱下意识吃点小醋,又想到文武百官都盯着这里,赶忙又把手全都放下。

  这般姿态,如何瞒得过武则天。

  老太太今日非常的高兴,又觉得李瑾瑜回京这么久,一直在家休假,实在是太闲,非要给李瑾瑜找点事做。

  况且她确实没看过李瑾瑜跳舞,对此非常的好奇,当即说道:“今日乃是君臣同乐,瑾瑜不妨舞一曲。”

  李瑾瑜无奈道:“回禀陛下,臣舞蹈需要乐器,请准许臣使用铁箫。”

  虽然武则天是无上大宗师,但进宫显然不能携带兵刃,莫说长缨、玄翦这种兵刃,就连商羽都被太监扣下。

  听到李瑾瑜的请求,武则天示意了一下,上官婉儿立刻把商羽送来。

  李瑾瑜挥了挥商羽,足尖轻点,轻轻飘落到圆台之上,笑道:“在下从未与剑舞相和,脚步若有错漏之处,还请姑娘多多担待,姑娘请了。”

  公孙兰道:“公子请了。”

  话音未落,两条缎带好似长龙般飞了过来,剑光闪动间,她霓裳上的七彩飘带也开始飞舞不停,整个人就像是变成了一片灿烂辉煌的朝霞。

  远处看的时候还不觉得,此刻映照着璀璨的灯火,慌得人头昏眼花,哪里还能分辨她人在哪里?剑在哪里?

  李瑾瑜只看到一片彩霞伴随着虹光飘洒而来,那种仙宫天庭般的美感,甚至让人难以升起半点应招之心。

  “剑器”并不是剑,而是舞。

  “剑器”也不仅是舞,还是武。

  这种剑法的威力,需要“美”来辅助发挥,只有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,才能将这种剑法发挥到极致!

  只要对方陷入其中,那么无论有多高的武功,也只能束手就缚。

  公孙兰不会在这种时刻,对李瑾瑜强招出手,但如果李瑾瑜真的沉迷在剑舞之中,少不得会小小的丢个丑。

  李瑾瑜轻轻一挥商羽,拍打左手的手心,脚步散乱轻柔,好似踩踏在万花丛中,有说不出来的潇洒。

  花间十二支!

  花间派最强绝学之一。

  不过对于李瑾瑜而言,只是用于附庸风雅,与人取些乐子,平日即便是持商羽与人动手,也绝不会使用。

  花间派弟子最擅附庸风雅,又多是俊雅不凡的人物,还曾讲求什么“万花丛中过,片叶不沾身”。

  说白了就是渣男门派。

  如果花间派传承还在,那么大理镇南王段正淳,定然是最优秀的弟子。

  公孙兰美轮美奂的剑舞,好似百花盛开,如同一片繁花似锦的幽谷。

  李瑾瑜惊彩绝伦的身法,好似踏花归来,如同蜂蝶环绕的百花香蜜。

  公孙兰行的是舞步,李瑾瑜虽然不懂舞步,但以武技相应和,再加上商羽挥洒之时,附带的独特意境,群臣看得如痴如醉,纷纷鼓掌叫好。

  公孙兰进一步,李瑾瑜便紧跟着退一步,恰好留下进一步的空间。

  公孙兰退一步,李瑾瑜便紧跟着进一步,不让圆融的气机变得分散。

  宫廷画师见到这种绝美舞蹈,忍不住开始挥笔描绘,也有一些文采风流的大才子,思索该用什么格律的诗词。

  “有事以后再说不行么?非要在这个时候让我出手?你知道有多少眼睛盯着这里,你的胆子可真是不小!”

  身形交错的瞬间,李瑾瑜以传音入密之法,传过去一长段话。

  公孙兰身形毫无变化,显然对此早就有准备,回道:“我只是好奇姑姑说的柳公子,究竟有多少本事。”

  李瑾瑜道:“说实话,否则等会儿我不介意,让你小小的丢个丑。”

  公孙兰道:“都说柳公子最是怜香惜玉,怎么对我却是这般无礼?”

  李瑾瑜道:“原因很简单,因为我现在是李瑾瑜,不是柳三变。”

  公孙兰道:“青衣楼的事。”

  李瑾瑜道:“这事年后再说!”

  公孙兰道:“不是年后,而是必须要在五月之后,可以答应么?”

  李瑾瑜道:“条件!好处!”

  公孙兰道:“与我共舞……”

  说到此处,公孙兰的面色略微有些红晕,呼吸也变得略微有些急促。

  不是因为别的原因,而是她的功力做不到一边传音入密,一边畅快自如的剑舞,舞步已经有了一些混乱。

  李瑾瑜看似是在应和,实际上却是步步紧逼,看似配合完美无瑕,实则已经把她的空间压缩了七成有余。

  当然,从外界看来,则是从公孙兰主导变为李瑾瑜主导,从女侠主动追求公子,变为公子表达爱意。

  铁飞花暗暗握紧拳头。

  你不是喜欢看剑舞么?回去我就用血河神剑,给你好好地舞一遍!

  虚夜月心中大为不满。

  都说我的命格是狐狸精,我看那个公孙兰,才是真正的狐狸精,阿爹当初给我看相,肯定是看错了!

  苏樱全无所谓,默默地欣赏,甚至准备欣赏“血河神剑剑舞”。

  何珺琪好奇的看着,只觉得中原之地好好玩,舞蹈都是这般的好看。

  公孙兰道:“你想要什么?”

  李瑾瑜道:“初五之前,我什么都不会考虑,如果你真的想谈,就在初六与我谈,别的时间概不奉陪!”

  公孙兰道:“初七呢?”

  李瑾瑜道:“初六之后均可。”

  话未说完,李瑾瑜已经踏出花间十二支的最后一步,恰到好处的封锁公孙兰的脚步,公孙兰顿时踩空。

  李瑾瑜伸手轻轻一拉,扶住公孙兰的身子,随即微微施礼,示意舞蹈已经结束,感谢诸位观众的掌声。

  公孙兰自幼练舞,对于身体掌控精细入微,轻轻一晃稳住身子,随着李瑾瑜优雅行礼,随即走下圆台。

  武则天道:“好!好啊!”

  群臣闻言立刻鼓掌。

  钟鼓齐鸣,掌声雷动。

  李瑾瑜回到座位,享受着铁飞花和苏樱的追魂夺命掐,面上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,满满都是笑意。

  武则天道:“宣旨!”

  上官婉儿立刻取出圣旨。

  其实没别的,就是对李瑾瑜功绩的封赏,先是夸赞李瑾瑜“忠勇”,然后表示武则天“仁德”,一大段毫无意义的废话过后,终于到了正题。

  “封李瑾瑜为金陵郡侯,检校千牛卫大将军、云麾将军……”

  群臣对“郡侯”并无任何疑惑。

  有资格参加晚宴的,基本上都知道了这件事,自然不会出言反对。

  至于后面那一大堆虚职,除了工资高点之外,没什么意义,而李瑾瑜从来不缺钱,相当于没什么卵用。

  其余一些有实权的官职,则是隐藏在圣旨的“字缝”之中,等到有御史察觉到不对,早就已经是木已成舟。

  除了李瑾瑜之外,在湖州立下功劳的尉迟明楼,在幽州立下功劳的尉迟明诚,以及诸多兵将,全都有封赏。

  就连远在幽州的狄光远,也已经从代刺史变为刺史,成了封疆大吏。

  幽州虽然比较穷苦,没有那些富庶州城百姓多,但却是防御重镇,幽州刺史的权势,不比中州上州刺史小。

  更别说幽州天高皇帝远,幽州刺史相当于土皇帝,想想当初的方谦是何等的快活,便知这个职位是何等潇洒。

  另有一点,随着与辽国结盟,李瑾瑜建立牧马场,开辟商业中转站,往来商人会越来越多,幽州会越来越富,这些全都会成为狄光远的政绩。

  或许再过几年,幽州刺史就可以升任为扬州刺史,甚至是洛州刺史。

  上官婉儿和曹正淳轮流捧出一份又一份圣旨,说的口干舌燥,终于把文武群臣的封赏说完,随着武则天宣布皇宫晚宴结束,终于可以回家守岁。

  过年当然是要守岁的,太宗皇帝曾经有诗曰:

  暮景斜芳殿,年华丽绮宫。

  寒辞去冬雪,暖带入春风。

  阶馥舒梅素,盘花卷烛红。

  共欢新故岁,迎送一宵中。

  旧的一年已经过去,崭新的一年即将到来,新的一年里,当然是要:

  一帆风顺,二龙腾飞,三羊开泰,四季平安,五福临门,六畜兴旺,七星高照,八方来财,九九同心,然后,再来个十全十美、百年好合!

  绿柳舒眉,平安如意年年好,

  红桃吐蕊,人顺家和事事兴。

  新的一年,可要笑口常开啊!

  大年三十,祝大家一帆风顺,二龙腾飞,三羊开泰,四季平安,五福临门,六畜兴旺,七星高照,八方来财,九九同心,十全十美,百年好合,千般称心,万事如意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jtmtb.com。九天小说网手机版:https://m.jtmtb.com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