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4章 可怜夜半虚前席,不问苍生问鬼神_我的夫人是神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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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4章 可怜夜半虚前席,不问苍生问鬼神

  第504章可怜夜半虚前席,不问苍生问鬼神

  袖里青龙!

  原本只是以衣袖作为刀鞘,短距离极限爆发的拔刀术,并没有多少江湖人修行,不过随着李瑾瑜名声日隆,修行这招的越来越多,尤其是江湖杀手。

  杀手不可能用方天画戟、擂鼓瓮金锤作为武器,用的武器多是匕首,暗器则是以小巧的飞针、丧门钉为主。

  以匕首作为武器,而且杀手本就是一击必杀的行当,这招袖里青龙,简直是为他们量身打造,近乎完美契合。

  契合确实是非常契合,但若论对袖里青龙的修为,谁能比得上李瑾瑜?

  用袖里青龙对付李瑾瑜,就好比用灵犀一指对付陆小凤,用天外飞仙对付叶孤城,用小李飞刀对付李寻欢。

  一定没有胜算么?

  当然不是!

  世上没有什么事情,是一定不可能发生的,尤其是在武道方面,越是觉得不可能的事,便越有可能发生。

  尤其是——刺杀!

  但这个办法绝对不可行!

  唯有宫九能够理解的刺激。

  让人感到诧异的是,宫九的刺杀竟真的是突如其来,因为一直等到众人到了鹿鼎山下,也没有遇到任何人。

  半空中忽然响起惊雷,有人惊吓的过段时间才能说话,有人谈笑如常,手中祭祀的礼器,不会被吓得落下。

  那是一种超脱五感、超脱生死,超脱人世间一切享乐的刺激,甚至可以说是宫九毕生所追求的“道”!

  他极致的自恋。

  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?

  莫说本世界,就算是《风云》那种近似神话的世界,龙脉也不过是可有可无的废品,完全看不出任何作用!

  这个刺客不需要名利,当然他也不需要荣耀,他只需要刺激,需要宝刀挥出的时候,那种深入骨髓的刺激。

  因为极致刺激带来的畅快,已经让他失去了理智,只有进攻的念头。

  李瑾瑜既不是前者,当然也不属于后者,李瑾瑜属于惊雷响起前,便已经发现预兆,提前做出防御的人。

  李瑾瑜心中点数,发现簇拥着鹿鼎山的小山,竟然刚好是八座,组成一个树状图,像是鹿鼎山分出八条支流。

  燕十三道:“既然已经动手,那就说明敌人的试探已经到来,咱们接下来必须提高警惕,然后再进行……”

  不丧匕鬯,出可以守宗庙社稷,以为祭主也。

  陆小凤道:“你这家伙,一点口头便宜都不肯吃,我怎的脑抽了?”

  万里长城是龙脉,百万大军是龙脉,百姓民心是龙脉,其余的那些,看似扎根于地下,实则是无根浮萍。

  冰层可以挡住天子望气,挡不住李瑾瑜脚步落下时,人水合一的状态。

  李瑾瑜道:“随风而去。”

  按照虚若无传授的知识分析,这地方真有几分像是“龙脉”,不过李瑾瑜总觉得有些别扭,也并不怎么相信。

  又像是憋了五天的毒虫,得到了上等的“福寿膏”,就算要去阎罗殿,面上也会带着登上天堂的畅快。

  似乎有些狠辣,但你特么已经要杀死我了,我难道还会与你讲客气?

  忘情十五式——风流!

  狂风席卷而过,待到这股龙卷狂风散去,宫九的身形已经彻底消失。

  伸手对着半空轻轻一抓,暴风雪被李瑾瑜引动,化为小型的龙卷风。

  灵犀一指!

  心有灵犀一点通!

  右手灵犀一指夹住短刀,左手向后抡臂猛扫,明明只是一记横扫,该当至阳至刚,势大力沉,李瑾瑜却挥出一股连绵不绝的力道,好似千丈飞瀑。

  虽然只有一只手,虽然对面是至阳无极的高手,而且手握两把神兵,虽然对方还有四个武功高强的帮手……

  话未说完,却见李瑾瑜对着冰面重重挥出一掌,厚厚的冰层被一掌打出个大窟窿,然后……什么都没做!

  那种感觉,就好似一个便秘了三天的病人,终于可以一泻千里。

  靳冰云道:“这是什么掌法?”

  倘若斩断龙脉就能覆灭王朝,守着龙脉便能安枕无忧,那么,还要文武群臣做什么?还要百万大军做什么?

  维护一个王朝的统治,靠的是皇帝英明果断、唯才是举,靠的是文武大臣齐心协力,靠的是大军血战边疆。

  这显然不是容易的事,但完成这件事的刺客,将会获得无上的荣耀。

  其次,他的脑子和咱们不同,咱们眼里的折磨,在他眼里或许是享受。

  李瑾瑜却不知,这场刺杀,只是柳随风觉得宫九不受控制,为了弥补自己的错误,故意忽悠他来送死的。

  如此重创,刺客面上却丝毫没有半点痛苦,反而变得越发癫狂。

  陆小凤道:“那怎么办?”

  这种癫狂并不是痛苦,而是一种特殊的享受,是独属于刺客的享受。

  短刀薄如蝉翼,恍若无形无质,比风雪席卷的冰晶更轻盈、更锋利。

  此番变化实在是太快,就好似晴朗无云的夜空中,忽然响起百里惊雷。

  他的选择是毁灭。

  黑白双刃带着无可匹敌的威能,又好似一座刀山,撞向癫狂的刺客。

  “砰!”

  就连“天下龙脉之祖”昆仑山,也算不得龙脉,那只是一座山而已。

  这是他所追求的刺激,但这种不正常的刺激,最终只会带来毁灭。”

  李瑾瑜道:“你错了,我的那把温柔早就已经重铸过,这是世上另外一把温柔,所以我才用的那么顺手。”

  陆小凤道:“伱脑子抽了?”

  两根手指不知何时到了背后,在匕首速度到了极限的时候,间不容发的轻轻一夹,一切力量速度尽数消散。

  李瑾瑜怎么发现我的踪迹?

  袖里青龙!

  李瑾瑜道:“你才抽了,我就是试试自己的掌力,这招是我在北方极地历练的时候,和北极熊学的。”

  李瑾瑜借力猛地翻身,右脚倒踢紫金冠踢向刺客下巴,足尖以高速的震荡划破空气,形成半月形真空斩击。

  双手在腰间一抹,玄翦双刃同时出现在手中,身体立刻爆发出红芒。

  速度快,下手狠,落点准!

  算计如此精准的刺杀,就算是楚留香在此,怕也难逃利刃断颈。

  李瑾瑜笑道:“拟兽拳!”

  李瑾瑜道:“你脑子抽了?”

  灵犀一指夹住短刀的瞬间,他便知道这一刀失败,想都不想,立刻松开持刀的右手,弹指点向李瑾瑜后脑。

  刺客不会想的问题,李瑾瑜当然也不会想,那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。

  不管刺客是什么身份,既然他敢出手刺杀,便要做好殒命的准备。

  “陆小凤,认识这个么?”

  当然,这条山脉的绵延程度,比起黑龙江远远不如,只不过观察本地山川地脉的走向,真的很像是“个”。

  不是为了报仇,而是为了刺激。

  刺客左臂不正常的弯曲,鲜血喷泉般喷涌而出,落在雪地上,化为斑斑点点的红晶,依稀可见白惨惨的骨茬。

  既没有把宫九扔进去,也没有别的什么动作,好似忽然抽风了一般。

  宋襄公似乎也没有这么蠢啊!

  刺客当然做好了准备,他根本就没准备活着回去,如果侥幸存活,回去第一件事,就是杀掉权力帮所有高层。

  因为刺客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,莫说是窝心脚,就算是上刀山下油锅,他这一刀也会不减分毫的斩出去。

  毁灭一个个强敌,在最危险最困难最绝境的情况下,把强敌毁灭掉。

  陆小凤道:“好厉害的杀手,他到底是什么来路?杀门的高手么?”

  李瑾瑜从衣袖弹出短刀。

  为什么会失败?

  震来虩虩,恐致福也;

  笑言哑哑,后有则也;

  震惊百里,惊远而惧迩也;

  杀死李瑾瑜!

  追命道:“这人是个怪物吧?冰天雪地潜伏这么久,还能赤手空拳,与你决战这么多招,而不是选择逃跑。”

  “废话,这是你的温柔。”

  不等指力到达后脑,李瑾瑜已然握紧拳头,变为金刚变身状态,不过是有选择的变身,只变出金灿灿的头颅。

  李瑾瑜从来不觉得,一座山一条河是什么“龙脉”。

  李瑾瑜道:“首先,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,知道自己跑不了,与其逃跑浪费力气,不如与我正面对攻。

  “铛铛铛!”

  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…

  这特么谁能想得到?

  宫九无所畏惧。

  金铁交鸣之声传出数十里,好似寺庙内的晨钟暮鼓,给人一种心胸开阔心旷神怡当头棒喝的开悟感觉。

  山川水脉交汇,在交汇点绵延出连绵的群山,以及滋养万物的河流。

  李瑾瑜反应怎么那么快?

  这些问题全都不重要,甚至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,他只想杀死李瑾瑜,享受此生从未经历过的巨大刺激。

  这是宫九的刀,方才杀死宫九的袖里青龙,用的也是这把短刀。

  李瑾瑜心说吴明是不是脑抽了,宫九这等级别的刺客,竟然只是做一次简单的刺杀,未免太过于浪费。

  震惊百里,震惊不到我的心!

  正是由于这种心性,宫九并没有感觉到任何危险,反而觉得自己的力量在不断增长,自己的速度在不断提高。

  如果反应足够迅速,可以抬起右脚向后飞踢,以命换命逼退刺客。

  鹿鼎山是一片连绵的山脉中,处于起始点的那座山。

  “好……刀……法……”

  宫九吐出最后三个字,面无表情的躺倒在地,永远的失去了呼吸。

  脚步每一次落下,都能感觉到江水的变化,也能感觉到有一个人好似礁石一般,对水流造成了些许的影响。

  一个上位者,不想着如何让百姓丰衣足食,而是想着维护“龙脉”。

  李瑾瑜呼出一口浊气,浊气遇冷快速化为冰霜,风飘玉屑,煞是好看。

  寒芒一闪而过,宫九双目中的癫狂之色快速收敛,恢复了原本略有些呆愣的状态,好似是一具机关木偶。

  一个这么“完美”的人,人世间的钱权美色,早已不能带来任何畅快。

  手臂重重砸在刺客身上,连绵不绝的力道随之轰出,一重接着一重的澎湃冲击,就算是铁人,也能打成铁粉。

  宫九平日最大的爱好,就是对着镜子欣赏自己,一次欣赏两三个时辰。

  刺客眉毛头发上挂着冰雪,面部肌肉似乎被冻得僵硬坏死,但却仍旧可以看到极致的扭曲、极致的癫狂。

  说的形象一点,两条大河交汇形成了一个“人”字,鹿鼎山恰好处于河流交汇处,但却向下一路延伸,绵延足有数百里,看起来很像是“个”字。

  不能毁掉敌人,就毁掉自己。

  忘情十五式——水逝!

  脚踩着黑龙江的万里冰川,李瑾瑜与整条河融为一体,积雪、冰层,以及冰层下的江水,都是李瑾瑜的动力。

  说的难听点,这叫挫骨扬灰。

  “铛!”

  李瑾瑜道:“扔到冰层里,等到春暖花开,就相当于扔到河里,这里是河流上游,你让下游百姓怎么办?”

  毁掉完美总是会让人觉得刺激,毁掉如此“完美”的自己,岂不也是一种大大的刺激?是比鞭子更畅快的刺激!

  出其不意,攻击不备,动如雷霆,快如闪电,攻必杀人,一击即退。

  “咔嚓!”

  以攻对攻,以强对强!

  刹那之间,两人已经对攻了数十上百次,玄翦双刃在宫九身上,横七竖八斩出十几道伤口,他不仅没有倒下,反而收敛真气,让冰雪把伤口冻住。

  金铁交鸣声中,李瑾瑜右手黑刃弹射而出,紧跟着手腕爆发出恍若雷霆闪电的寒芒,以及飞龙在天的怒吼。

  也就是——震惊百里!

  震来虩虩,笑言哑哑。震惊百里,不丧匕鬯。

  陆小凤道:“你不毁尸灭迹?”

  刀锋划过空气的时候,既没有震颤引起爆鸣,也没有划出一片真空,而是完美的融入,与风雪汇合为一体。

  正刃索命·逆刃镇魂!

  还不如寇仲手中的和氏璧呢!

  那玩意至少还能洗筋伐髓!

  李瑾瑜不在乎的事情,有些人却是非常的在乎,比如金慕夏,又比如他的弟弟金沉鹰,他们已经做好了安排。

  呵呵!

  一群废柴!

  从他们有这种心思开始,便注定只能是失败者,不仅水平差,而且敌人还是玄烨,能活到现在,多半还是因为藏得足够严实,没有泄露踪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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