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重生_重生之贼行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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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重生

  生苦、死苦、爱别离会苦、怨憎会苦、求不得苦,佛有八苦,聂言占了足足五样,他的一生基本上是一段苦难史,还好是个短篇,因为他只活了二十八岁。

  他的生命或许应当就此了结了,但是命运却在那一刻出现了一个拐点。

  聂言翻了个身,背后传来一种濡湿感,衣服黏巴巴地贴在身上,很不舒服,他模模糊糊还记得,他被一枚子弹击中后心,倒在地上,鲜血流了一地。

  不就是死么,聂言倒也坦然了,就这么静静地死去,倒也不失为一种解脱。

  他在曹旭别墅的门口埋伏了整整五天,好不容易等到曹旭出现,在曹旭上车前间不容发的那一刻扣动了扳机,用狙击枪将一枚子弹送入曹旭的脑袋,嘭的一声,鲜血溅了一地,远望镜里,曹旭的脑袋上出现了一个孔洞,正泊泊地冒着鲜血。

  曹旭的眼神满是茫然,最终渐渐涣散,失去了焦距。

  子弹爆头的过程在聂言的脑海里回放,令他心中无比快意,那是仇恨的宣泄。

  曹旭拥有一世荣华,却死在了聂言这个小人物手里,估计做鬼也不怎么甘心吧。在死亡的面前,每个人都是一样的,他纵有富可敌国的财富,也救不回他的性命。

  作恶太多,总归是难以逃脱报应轮回。

  在曹旭脑袋开花的那一刻,聂言发现自己的人生观发生了彻底的蜕变,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发子弹而已。明天的早报上,他的照片或许会被刊登到头版头条。上面会写着,首富曹旭被杀,然后再贴上一个大大的匪徒特写,让世人瞻仰膜拜。

  聂言射杀曹旭之后,曹旭贴身保镖发现了他,追踪上来并且一发子弹命中了他的后心。

  聂言背后一阵刺痛,原来这就是被子弹洞穿的感觉,心脏渐渐麻木了,他可以感觉到生命力正迅速地从体内流逝。

  要死了么,但是他却笑了,笑人生苦短,笑自己一世浑浑噩噩,临到死了,才幡然醒悟。

  于是泪流满面。

  父母的深仇已了,以前发生的事情一幕幕如电影般浮现在他的脑海里,聂言在这世上唯一的牵挂,就是她那不沾染一丝尘垢的微笑。

  她是聂言的高中同学,现在已嫁做人妇,但她那清丽的容颜,一如以前印刻在聂言的心里,随着时间的流逝,愈发地刻骨铭心,不知她看到聂言和曹旭同归于尽的消息,会有什么样的反应,是叹息一声,亦或是伤心流泪?

  尘封的记忆犹如决了堤的洪水,浮现在他的脑海里,他很后悔,有些东西,等到明白了,却已经晚了。这一辈子,他有着太多的遗憾,太多未了的心愿。

  聂言伸手想抓住什么,却发现一切渐渐远去,生命走到了尽头,前方将是永寂的黑暗。

  悔恨和沮丧像一把尖刀,在他的心口上不停地划开,心痛得难以自抑。

  上辈子我到底做错了什么,才被老天如此地惩罚和折磨!

  聂言怨气冲天,不甘心啊,他在心底里嘶声呐喊,泪水滚落。

  悠悠地,不知道过了多久,聂言的心绪慢慢平静了下去。

  他思维依然活跃,脑袋还能思考,难道这就是死亡,或许这是我的灵魂吧。

  许久,聂言的手指有了一丝触觉,而且如此真实,为什么这么久了,我还有意识,他霍地坐了起来,环顾四周,茫然不知所措。

  难道是地狱?

  聂言无神的眼睛慢慢恢复了焦距,环顾四周,一些老旧的物品映入了眼帘,木床、椅子、有些破损的地板。

  这里是哪里?我不是死了么?

  恍然如梦,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,他一摸后心,满手都是粘稠的液体,拿到前面看了一下,手心没有血水,而是汗水。背后的衣服被汗水浸透了,才会有湿漉漉的感觉。

  这是怎么回事?

  我不是流了很多血么,他依稀记得那些血液,一如红酒般泛着猩红的色彩,那是生命凋零的颜色。

  聂言掐了一下自己,还有痛觉,这并非做梦,难道之前刺杀曹旭的那些事情,才是一场梦境?

  为何彼处如此真实?

  一如古人庄周梦醒时的喃喃自语,我究竟是梦到了蝴蝶的庄周,亦或是梦到了庄周的蝴蝶?

  究竟哪个才是真实,哪个才是梦境?

  他疑惑地环顾四周,他有太多的不解。

  灰暗的灯光,有些破旧的木床、书桌、椅子,墙上老爸那号称古董的挂钟,正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,聂言还记得,它的时间没有一次是精准的。

  记忆如一本陈年相册,慢慢翻开。

  这里的环境如此熟悉,这不是他高中那会住的房子么?

  阳光透过窗帘上的孔洞照射进来,瞳孔被光线照射剧烈扩张传来的痛楚,给他一种刺眼的真实感。

  我还活着,聂言将右手摊到面前,略微有些稚嫩的双手,是一种病态的苍白。

  “我这是怎么了?我究竟是十年前的我,还是十年后的我?”聂言挠了挠头发,苦恼之极。

  他理了理思绪,记忆中的某些片段,逐渐清晰了起来。

  这是他十八岁那一年,高二的暑假,父母不在家,他发了四十度的高烧,差点死掉,侥幸才捡回一条命。

  那段时间爸妈给他留了点钱,然后不辞而别,两三个月都没回来,手机也打不通,就像消失了一般,那时候他以为爸妈不要他了,惊惧、惶恐、害怕,种种情绪伴随着他,加上又发了高烧,心理留下了很深的阴影,变得怯懦畏缩,这种性格一直到他二十五岁以后才有所改变。

  后来长大了他才知道,父母并不是不要他了,而是跟亲戚朋友借了钱,在边境线上做了一些走私的买卖,那时候国家急需一种叫钋的金属,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,各国发现这种东西的作用之后,都迅速地收紧出口,囤积起来。聂言的父母不知道从哪里找了条路子,收集到了这种东西,走私回了国内,被国家以数百倍的高价收购,因此赚到了一笔巨款。

  那段时间情况很紧张,聂言的父母无法与聂言通电话,而且那件事是军事机密,万一泄露出去,会引来杀身之祸,聂言和父母的误会就这样埋下了,直到很多年后,事情过去了,父亲才告诉他真相,聂言才原谅了他们。

  就是那一年开始,父亲利用赚到的第一桶金开了一家金属冶炼的公司,并做成了几笔大单,事业突飞猛进,解决了家里的困境,聂言也因此转入了市里的贵族学校。

  难道我真的回到了那时候?

  一切,真的能重新开始?

  惊喜和忐忑交织,聂言难以形容此时的心情,心中患得患失,他担心现在的一切,只是一场梦境。

  聂言从床上爬起来,拉开窗帘,炽烈的阳光如火焰般释放着温度,这种灼热的感觉,真切地告诉他,现在不是在做梦。

  一低头,窗台边的书桌上还摆着他的教科书,机械理论、自动化理论、语文、高等数学、智能程序语言等等。

  聂言翻开书本,这些亲切熟悉的文字犹如一股清泉流淌,伴着曾经的记忆,沁人心脾,这些课本便是他逝去的青春。升高三,他转到了城里的贵族学校,父亲事业成功,物质条件的极大充裕,令他一跃成为有钱的富二代,便萌生了懒惰的心理,高三之后他成绩不怎么好,后来父亲花了钱,让他进了一个名牌大学,不过直到大学毕业,他都没学到什么东西,成天无所事事。

  到了二十五岁,父亲的事业遭到曹旭世纪财团的围剿,父亲信任的几个亲戚朋友被曹旭收买,出卖了他,公司接连遭遇了挫折,家里再度陷入困境,父亲服毒自杀,母亲忧劳成疾,郁郁而终。痛失双亲之后,聂言才学会上进,自学了很多门课,不过那时候的他已经错过了很多东西。

  聂言曾经满怀憧憬地准备打拼出一片天地,可是曹旭岂会让仇人的儿子东山再起?在曹旭的干涉之下,没有一个公司敢要聂言,将聂言逼到无路可走的境地,如果不是聂言在玩虚拟网游信仰,尚有一点微薄的收入,他甚至连饭都吃不上。

  堂堂正正地打败曹旭是没有任何希望了,兔子急了还会咬人,走投无路的聂言最后选择和曹旭同归于尽。那一声枪响,宣泄着聂言的怨恨。

  天道昭昭,曹旭应该没想到,他会有那样的结局。

  聂言以为自己死了,却没想到,时间跟聂言开了一个玩笑,他回到了高二那年暑假。

  虽然联系不上老爸老妈,但聂言可以确定,他们都还活着,每每想到这里,他便热泪盈眶。

  上辈子子欲养而亲不待,聂言心中的悲苦,不是其他人能够体会的。

  老天又给了他一次机会,他绝对不会再浑浑噩噩了。

  父亲和母亲要过二十多天才会回来,正值放暑假,他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。

  “高二下半学期,那一年,我记得虚拟网游信仰开服还没多久。”聂言清晰地记得,信仰开服那一年,无数财团进驻信仰的火爆场景,正因为这些财团庞大资金的注入,大规模开发信仰,令信仰当真无愧地成为了人类的第二世界。

  他是后来上了贵族学校,过了一个多学期,在一个死党的介绍下,才进入信仰的,不过当时很多人等级都很高了,他错过了最佳练级时间,只能在后面拼命追赶。

  记忆里的一页页,都被重新上色,色彩斑斓,游戏里的那些时光,是他生命中最难忘怀的,他认识了很多朋友,孤单的日子,正因为有了他们,才不至于显得太过无聊。

  在射杀曹旭之前,聂言曾是一个一百八十多级的大盗贼,虽说算不上顶尖,却也勉强跻身高手之列。

  聂言忽然想起来,他抽屉里还有一张银行卡,那是他所有的存款。

  “有钱买头盔了。”聂言心想着,拉开抽屉翻找了起来,终于从角落里找到那张银白色的银行卡,记忆没出错的话,里面存了两千信用点,一个信用点就是一块钱。那是他几年时间节衣缩食省下来的,当时他想买一台最先进的X3型电脑,可是没几年,还没等他存够钱,X3型电脑就成了过时货。当然后来父亲事业成功之后,他的零花钱就不只那么多了。因为父亲想要补偿聂言,对聂言几乎是有求必应,他想要什么,基本上都能买来。

  十八岁的聂言,却拥有着二十八岁的灵魂,一切又重头开始,生活从此翻开了新的篇章。没有足够的资本,他什么都不能做,那就从游戏里开始吧,以他以前玩游戏的那些经历,做个职业玩家赚点钱还是很简单的。

  他记得,信仰游戏头盔刚开始发售的时候,为了普及,价格非常便宜,有A、B、C三种型号,每种型号配置不一样,虚拟程度从76%-98%不等,最便宜的C型,只要一千三百信用点就够了。以聂言现在的存款,足够买个最低型号的头盔了。

  游戏里的许多东西,他都清晰地记得,若是重新起步,不难闯出一些名堂。

  把银行卡装进口袋里,聂言目光落在了旁边高等数学的课本上,如有神会般,拿起课本,抖了一下,一张百元簇新的纸币掉落了下来,记忆里的一些东西,又浮现在了脑海里。

  蓦然想起,他和谢瑶的第一次相遇,就是今天,起因是他拿着这一百元出门去药店买药。

  谢瑶是他高三时的同桌,也是他们班的班花,曾经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,令人振腕。十年后的谢瑶,和他们班里公认的才子刘瑞恋爱,两人移居去了月球。后来他和谢瑶通了几次电话,聂言才知道谢瑶一点都不快乐。聊起高中的事情,皆是唏嘘不已。

  如果当初他勇敢一点,在谢瑶面前不要那么怯懦自卑,或许就不会错过了。

  有的时候,一转身便是一辈子,成为了无法挽回的遗憾。

  谢瑶那时候喜欢穿白色的裙子,美丽纯净,她的样子一直深深地印刻在聂言的心里,那一种惆怅的思念,一如黄昏时的笛声,悠远而又宁静。

  聂言看了一眼那堪称破旧的座钟,时钟摆在三点的位置,应该还来得及。他拿起这张纸币,朝楼下狂奔而去。

  他们住在郊区,非常萧条,破旧的马路并不开阔,风吹过的时候还会掀起很多扬尘,两边倒是种了不少树,在炽热的阳光下,依然繁茂,在地上投下了一片绿荫。

  午后天气正热,没什么行人,车也很少,偶尔才有一两辆悬浮车开过。

  上辈子聂言很讨厌这座城市,但重生回来,再见这荒僻的地方,聂言非但没有感到厌恶,相反,竟是如此亲切,这是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。

  聂言二十五岁前的怯懦性格,跟之后的生活环境也不无关系。一个小城市里的野小子,因为家里突然有钱了,转入都市里的贵族学校,原本在高一高二算得上优异的成绩,到了那边只能算倒数,还经常被人嘲笑没有穿衣品味,加上暑假发生的事情,令他缺乏安全感,留下了心理阴影,到了新的环境,更是畏怯自卑,到处都显得格格不入,如果不是认识了几个死党,他说不定会精神崩溃。

  没想到隔了一世,竟又回到了原点,聂言再也不会像前世那样了。

  他一路奔向药店。

  周围的建筑有些破旧,人烟萧条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,这些小城市的人都往大城市挤,小城市出现了大面积的城荒,人口越来越少,再过个百多年,这里便会被拆除,重新变成田野。

  “那边是学校,这边是超市。”聂言老马识途,看到这些熟悉的建筑,他的心情渐渐开朗了许多,我回来了,我真的回来了!

  以前他总是怨恨命运不公,但是现在,他却要感激上苍。

  我要重新来过!好好地来过!聂言忍不住想要呐喊一声,将内心激动的心情宣泄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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